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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来源于云南省药学会)
5 月 16 日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《进口药材管理办法》( 总局令第 9 号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对已施行十余年的《进口药材管理办法 ( 试行 )》进行修订和完善。《办法》共 7 章35条,对进口药材申请、审批、备案、口岸检验、监督管理,以及对进口不符合规定的药材在各环节的处置措施、药材追溯管理、法律责任等予以规范。据介绍,该《办法》自 2020 年1 月 1 日起实施,预计进口药材审批时间将缩短一半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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